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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考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原则,采用分批次、分科类、分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具体规则如下:
一、录取原则
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达到某校投档线后依次投档。
同分数考生按志愿顺序投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录则按第二志愿等顺序递进。
同一考生在一个批次仅能被投档一次,未录取即退档,后续志愿作废。
二、投档方式
平行志愿:可填报多所院校(通常6所),按分数和志愿顺序依次检索,直至录取。
单志愿:部分批次(如自主招生、艺术类、军事类等)仅允许填报1所院校。
三、批次设置
共设5个主要批次:
本科普通批
高职高专提前批
高职高专普通批
每个批次下设若干“院校专业组”志愿。
四、特殊规则
成绩相同处理:
顺序志愿中不受投档比例限制,平行志愿按位次排序投档。
专业调剂:平行志愿需注意专业调剂,避免退档。
五、操作流程
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完成志愿填报。
填报后需到指定点确认志愿有效性。
按批次、分数、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结果可通过官网查询。
提示:建议考生结合自身分数、位次及专业兴趣,合理设置志愿梯度,优先选择“冲稳保”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