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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推荐表丢失后,需根据学校及单位要求及时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一、补办流程
- 提交申请:
填写《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丢失责任人情况说明》或《毕业生就业手续特殊事由申请表》,并附身份证明(身份证、学生证等)。 - 审核流程:提交至学院就业联系人老师处,经辅导员、院领导、校领导审批,学校审核通过后公示30天(就业信息网首页公告)。 - 领取新表:公示期结束后,携带身份证、成绩单等材料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补办后的推荐表。
- 单位证明:
由原推荐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提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直接办理。
- 现场补办:
携带原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到就业中心申请换发,无需额外材料。
二、注意事项
登报声明:部分学校要求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但非强制流程,建议优先通过学校渠道办理。- 时效性:个人原因补办需尽早申请,单位原因或污损问题建议立即处理,避免影响就业流程。- 存档管理:补办后的推荐表将标注“补发”或“换发”字样,并存入个人档案。
三、替代方案
若补办困难,可咨询用人单位是否接受其他证明文件,或等待新推荐表制作期间继续投递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