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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自2023年起,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含研究生)已逐步被《就业创业证》取代, 不再发放纸质报到证,相关就业手续(如招聘录用、落户、档案转移等)也无需再以报到证为必需材料。
当前补办流程(部分地区参考):
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登报遗失声明、学校开具的遗失证明等材料。
向省级或市级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材料审核。
审核通过后,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新的《就业创业证》。
注意事项:
报到证丢失后,若在有效期内(通常为1年),可通过学校就业部门开具《就业报到证证明书》办理相关手续。
若超过有效期,需先通过原报名渠道申请《就业创业证》。
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就业指导中心。
建议毕业生关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或通过官方渠道(如省级就业服务网)查询具体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