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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就业见习基地的设立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按规范流程申请,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 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分公司需获得总公司授权以总公司名义申请。
岗位与规模要求
- 持续提供20个以上适合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岗位,且岗位需具备管理或技术含量。
- 两年内累计提供岗位数需达到10个以上(企业)或5个以上(事业单位)。
资金与安全保障
- 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工资、生活条件及劳动安全保障。
- 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他要求
-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无违规记录(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 部分岗位需配备见习帮教师资力量。
二、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 通过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线下办理,或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线上提交。
- 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表等材料(具体以最新指南为准)。
审核与授牌
- 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或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市人社局发文授牌。
三、补贴政策
见习人员补贴:
每月1608元/人,若留用率≥50%,补贴标准提高至2412元/月。
申报时间:2025年年度补贴申报工作已启动,具体细则需以最新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需确保真实性,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
依托产业园区或孵化基地的企业可申请挂靠。
未达到岗位条件但符合其他要求的企业,可咨询相关部门说明特殊情况。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材料或流程,可访问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官网或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