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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数量的计算方法需根据应用场景选择,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宏观就业率(国家/地区层面)
就业率 = (实际就业人数 / 劳动力总人口) × 100%
- 就业人数:
指在特定时间点从事有偿工作的人口数
- 劳动力总人口:通常为16岁及以上的自然人总数,排除学生、军人等非劳动人口
*数据来源:政府统计部门或国际组织报告*
-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已就业人数 / 需就业的总毕业生数(均不含读研人数)
- 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率:
已就业高职高专毕业生数 / 需就业的总高职高专毕业生数(不含读研人数)
二、企业/机构层面
残疾人就业人数:
按月计算,不得将全年总数平均后计入每月数据,需通过系统实时报送
注意事项:不同场景对“就业人数”的定义可能略有差异(如是否包含在校学生),需结合具体政策或统计口径调整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