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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就业地的办理流程可分为以下三个核心步骤,具体操作如下:
一、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委托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表格
-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 人事档案(如需认定缴费年限)
办理地点
- 原参保地社保基层网点(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流程
- 提交材料后,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申请跨地转移接续
材料准备
- 《参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地点
- 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后,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并出具《联系函》至原参保地
三、完成转移接续
原参保地处理
- 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新就业地处理
- 收到转移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核销,并通知申请人
注意事项
时效性:
各环节审核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建议提前准备材料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统筹地区累计缴费年限
特殊情况: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渠道(如“成都社保”公众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