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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档案由人社局接收的流程可分为以下四类情况,具体操作需根据档案状态和去向选择:
一、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
学校将毕业生档案密封后,通过机要交通转递至人社局指定单位(如当地人社局或人才服务中心)。
直接办理
毕业生持报到证到人社局办理托管,需在报到证抬头单位处填写人社局名称。
二、在职人员档案接收
单位调转
单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时,可直接从学校调档至单位,由单位统一管理。
人才市场/人社局接收
若单位无权限,可委托人才市场或人社局接收,需提供取消函(由原单位出具)及档案。
三、个人手中存档超过两年的处理
激活档案
需先到原单位或人社局开具激活证明,完成档案解封手续。
转递至人社局
携带身份证、激活证明及档案,通过机要通道邮寄至人社局,签订存档协议。
四、委托他人办理
需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由委托人单位开具调档函,共同前往人社局办理。
五、注意事项
禁止个人自带档案:
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单位转递,严禁私用快递。
材料要求:通常需身份证、档案、报到证(应届生)、取消函(离职人员)等,具体以人社局要求为准。
建议办理前通过人社局官网或电话确认最新流程,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