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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遗失的补办流程需根据是否已签订单位协议区分处理,具体步骤如下:
一、未签订单位协议的补办流程
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需包含姓名、学校、专业、协议编号(如已知),并注明“作废”字样。
提交补办申请
- 携带登报报纸、身份证复印件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招生就业办。 - 填写补办申请表,说明丢失原因、个人及就业信息。
审核与补发
- 学校审核通过后,补发的协议注明“原件已遗失,此份为补办件”。 - 部分学校可能直接提供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已签订单位协议的补办流程
联系单位协商
- 向用人单位说明协议丢失情况,请求提供留存协议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若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的重要性降低,但仍需确认是否需补办。
补办材料准备
- 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单位接收函(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学校审核与补办
- 按学校要求提交申请及材料,经审核后补办新协议。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
补办前需尽快联系学校和单位,避免影响后续就业手续(如报到证、档案转递等)。- 存档凭证:保留学校或单位提供的存根联复印件作为凭证。- 沟通协调:与学校、单位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