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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社保转换流程可分为以下四类情况,具体操作需根据就业状态调整:
一、跨统筹地区就业(新单位与原单位不在同一城市)
由原单位或个人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等材料。
审核与接续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同意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手续,新单位接续缴费。
二、同一统筹地区内就业(单位调动)
自动转移
解除原单位劳动关系后,新单位自动接续社保,无需额外申请。需确保原单位办理减员、新单位办理增员手续与劳动关系时间一致。
三、灵活就业转职工社保
注销原关系
离职后需到原单位或社保机构注销原社保关系。
新单位参保
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到新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新单位自动合并缴费年限。
四、断缴处理
若因单位漏缴导致断缴,可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并申请变更缴费时间,由税务部门补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职工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由两地社保部门对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