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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证明中生源地的填写,需根据具体情况规范填写,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填写规则
生源地通常指毕业生高考前的户籍所在地,一般与父母户口所在地相同。 - 若高考报名时户籍与父母户口不一致,需以报名时户籍为准。
填写格式
- 区/县一级:
按“XX省XX市XX区/县”格式填写(如“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
- 县级市:统一填写为“XX省XX市XX市”(如“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
二、特殊情况处理
- 高中阶段户籍迁出但未迁出高考报名证的学生,生源地仍按报名时户籍填写;
- 大学期间户籍迁入新地址的,生源地保持不变。
长期在外地就读
- 如在异地就读高中并参加高考(借考),生源地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特殊群体
- 签约免费师范生需在报到证上注明“全日制签约师范生”或“自费师范生”。
三、注意事项
与出生地/籍贯的区别:
生源地指高考报名户籍地,出生地是出生登记地,籍贯是原籍(如爷爷奶奶户籍地);
与就业地区的区别:就业地区应填写劳动合同签订地或实际工作地。
四、示例参考
若某辽宁籍学生高考报名时户籍为四川成都市金牛区,其生源地应填写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民族街道办事处”。若大学期间迁入北京工作,后续就业证明中的生源地仍为四川成都,但就业地区需更新为“北京市”。
建议填写前与学校就业部门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就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