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再就业困难症怎么办理

再就业困难症怎么办理

2025-05-14 23:26:12
郭老师
郭老师已认证

郭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根据搜索结果,再就业困难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认定及就业援助:

一、认定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基础条件:

连续失业1年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年龄在40周岁以上(女性)或50周岁以上(男性);

收入标准:

经核实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就业服务要求:

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三次以上推荐就业(超过3个月未稳定就业)。

二、办理材料

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失业登记证明(如《就业失业登记证》);

补充材料:农村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明,城镇低保边缘户需提供边缘户认定信息。

三、办理流程

申请:

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或通过线上平台(如广东政务服务网、“粤就业”小程序)办理;

受理与审核: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标注援助信息;

公示:

认定结果将在社区(村)公示栏公示7天。

四、就业援助措施

职业培训: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指导;

岗位推荐:优先获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岗位;

社保补贴:可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五、注意事项

申请前需完成失业登记,且认定结果为自愿申请制;

不同地区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