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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转移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具体分为材料准备、申请办理、审核发证三个环节:
一、办理材料
- 需提交:《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劳动合同复印件。
个人就业
- 需提交:村就业服务站开具的个人就业证明、《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
二、办理地点
乡镇社保所:
如南窖乡社会保障事务所(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三、办理流程
- 申请人携带材料至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审核与登记
- 审核通过后,系统录入就业信息并打印《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确认)》。
证件领取
- 审核无误后,当场或指定时间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注意事项
时效性:
建议优先选择工作后1年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就业权益。
材料要求:确保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等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若需补办丢失的证件,可向原办理机构申请补办,具体流程以当地人社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