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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往届双少生就业单位的填写要求,综合相关信息的整理如下:
一、填写规范
应届生可填写生源地省区的教育厅或具体定向单位名称;在职生必须填写实际工作单位名称。
具体单位要求
- 需在省级教育厅官网或指定平台提交定向就业单位信息。
- 单位需与省级教育厅或考生本人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二、关键注意事项
户籍与定向地区匹配
- 应届生户籍可不在少数民族区域,但定向单位需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 在职生需满足“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少数民族区域”且定向单位为原单位。
协议签订
- 定向研究生需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将转入定向单位。
- 若无法签订协议,学校可能取消录取资格。
信息真实性
- 填写内容需与《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的少数民族成分及定向地区一致。
- 禁止填写“无单位”或虚假单位名称,否则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
三、补充说明
定向协议内容:
通常包含服务年限、考核标准等条款,需仔细阅读并签字。
特殊情况处理:若因政策调整或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协议,需提前向学校说明并协商解决方案。
建议考生在填写前咨询所在院校的招生部门或省级教育厅,确保信息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