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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未就业党员的组织关系处理,根据当前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可参考以下几种方式:
一、保留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关系
若未就业且未超过2年,可保留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关系。
管理要求
高校需为保留关系的党员编入支部,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党员动态。
二、转移至居住地党组织
街道/乡镇党组织
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街道、乡镇的党组织。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随同档案转移至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其他注意事项
档案与户口关系
- 若户口在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且档案存放于该机构,可转至该机构党组织;
- 若户口挂靠他人,需提供居住证明办理转移。
特殊情况处理
- 出国留学:
需保留原校党组织关系;
- 超学制研究生:离校超过6个月需转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
四、操作建议
提前沟通确认
转移前需联系接收党组织确认接收条件及所需材料(如介绍信、可转入证明等)。
材料准备
- 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转证》;
- 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
五、时间限制
未就业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建议在毕业2年内转移,超期可能影响党员权利行使。
通过以上方式,可确保党员关系规范管理,同时便于党组织开展联系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