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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路费报表填报需根据用途分为税务抵扣和保险理赔两类,具体操作如下:
一、增值税抵扣申报
- 发票认证:
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认证通行费电子发票(需在开具后360日内完成)。 - 申报表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将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第8栏“其他”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第30行“通行费的进项”。2. 注意事项
- 仅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确保发票合规性(不含财政票据)。 - 若涉及差旅费报销,需在差旅费报销单中明确标注“行车过路费”并附发票。
二、交通事故过路费理赔申报
- 收集事故期间产生的过路费发票,确保票据真实有效,注明日期、金额、收费单位等信息。2. 填报要求
- 在事故处理相关表格中,明确标注过路费金额、产生时间、地点及与事故的关联性(如因事故处理产生的交通费用)。 - 按单位或报销流程要求填写报销单,需包含报销人信息、出差/事故详情、交通费用明细等。3. 审核流程
- 提交材料至财务或保险公司审核,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佐证文件,确保费用合理性。
三、差旅费报销填报
若过路费属于差旅费范畴,需在差旅费报销单中:
明确分类:
在“事由”栏注明“行车过路费”。- 附发票:粘贴合规发票至报销单背面,确保金额与票据一致。以上填报需根据具体场景选择对应流程,税务抵扣需严格遵循税法规定,理赔则需提供充分的事故关联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