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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协议的解约,需根据协议条款和实际情况,通过合法途径办理。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解约方式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需签订书面解约协议,明确解约原因、责任及后续流程,并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单方解约
- 学生违约:
需符合“流向合理、理由充分、手续齐备”的要求,经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后重新签约。
- 单位违约:若单位未依法履行义务(如未提供劳动条件、未支付报酬等),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或第四十条规定单方解除协议。
二、解约流程
通过学校就业平台提交解约申请,填写解约原因并上传解约证明(如离职证明、新单位接收函等)。
审核与备案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解约材料,完成备案后原协议终止,系统恢复未签约状态。
重新签约
完成新单位就业协议的签约,需提交新单位接受函及原协议解除证明,学校协助办理就业方案变更。
三、注意事项
违约金条款
若协议中约定违约金,需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若因单位违约导致解约,可要求赔偿损失;若学生违约,通常需承担违约金。
法律救济
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建议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时间限制
学生需在协议约定或法定期限内解约,超期可能影响后续就业。
四、特殊情况处理
试用期解约:
学生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试用期可提前3天;单位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单位违法解约: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赔偿金。
建议解约前仔细阅读协议条款,优先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