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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档案在学校安置主要适用于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安置条件
需在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且需主动申请留校。
仅限全日制学校或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如国企、事业单位)。
二、办理流程
- 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等材料,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档案馆办理申请。
- 填写《档案留校申请表》,明确留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档案转移
- 学校审核材料后,将档案密封并邮寄至学校指定部门。
- 部分学校可能要求毕业生现场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管理
- 学校代为保管期间,不收取额外费用,但无人事隶属关系,无法开具人事证明。
- 档案转出时需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严禁个人携带。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
超过两年未就业需办理改派手续,档案将迁出学校。
建议定期与学校就业部门联系,确认档案状态。
若学校无权限或不符合条件,可转至户籍地人才市场或原高校保留。
四、特殊情况处理
已就业:档案需转至工作单位或户籍地人才市场,私企无权管理。
出国留学或创业:可转至户籍地人才中心或原高校保留。
总结:就业档案在学校安置仅限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且符合条件者,需主动申请并遵守流程,逾期需及时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