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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社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转为职工社保可通过以下两种主要方式办理:
一、通过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需与原单位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确保原灵活就业社保停止缴费。
单位办理转移或参保登记
- 转移手续:
单位需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转移单》等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
- 参保登记:若单位未直接办理转移,需到新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
转移完成后,单位将按职工社保标准代扣代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二、自主办理转移手续(部分地区适用)
准备材料
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保卡等材料。
前往社保机构办理
- 转移或停保:
到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或停保手续。
- 开具调档函:部分流程需通过社保局开具调档函,将个人档案转入新单位。
注意事项
跨省转移:若跨省就业,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灵活就业停止缴费手续,再办理转移。
缴费基数选择:转职工社保后,需根据新单位政策选择缴费档次。
时间节点:注意转移时效,避免错过缴费期限影响待遇。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具体材料及流程可能因政策调整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