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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业办理流程如下:
向原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申请终止社保关系,获取并保存社保终止的相关证明文件。
离职后去原单位所在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入职后,带着《医疗保险转移参保凭证》到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入。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身份证两面的复印件、一张本人的免冠照片,到人力资源局取号后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表,资料齐全的交给工作人员等待几分钟就能拿到就业证。
在新地办理社保关系,向新工作地的社保与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申请,申请办理新的社保关系。
参保人提出申请,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新参保地15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发函,不符合条件的作出说明),原参保地收到函15日内办理各项手续,新参保地收到转移的关系和资金后15日内办结。
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可凭流动就业证享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以及其他社会服务。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建议:
在办理跨省就业手续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要求,以确保手续办理的顺利进行。
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明文件,以便在办理过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