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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考的录取规则如下:
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按照提前类、特长类、普通类的顺序进行,每个类别中的志愿均为平行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个志愿。
被前一个类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一个类别志愿的填报,即被提前类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特长类和普通类志愿的填报。
被特长类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类志愿的填报。
先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列,若总分相同,看特殊身份(现役军人和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优先)。
若身份级别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若语数英也都相同,则赋予考生随机号,从小到大排序。
按照总分排序后,依次提档,排序在前的考生志愿没处理完,不会处理下一个考生的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是指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志愿顺序进行填报,录取时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比较,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无法录取,则依次比较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直到录取为止。
录取时还要考虑考生的成绩排名和学校的招生计划等因素。
提前批次志愿分两个轮次,包括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市十二中足球实验班、省示范高中艺体特长生等。
普高第一批次包括省示范高中和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等。
普高第二批次包括市示范高中、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安徽中加学校等。
第三批次包括民办普通高中。
学校会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录取结果,并通知学生入学事宜。
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受办学质量水平、当年招生计划、填报考生人数等综合因素影响,可能出现学校批次靠前但录取分数线较低的情况。
综上所述,安徽中考录取遵循“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批次进行录取,确保公平、公正。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认真分析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招生情况,合理选择志愿顺序,以提高录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