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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关于民办学校退学杂费的相关政策,退费标准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执行时间
南京市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将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纳入保障范围,执行小学每生每年70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的减免标准。
执行范围
该政策覆盖2016年春季学期起已入学学生,已收取的学杂费将按免学费标准退还。
二、具体退费标准
在籍学生退学
- 小学生:
每生退2000元(2016年秋季入学)
- 初中生:每生退2500元(2016年秋季入学)
退学时间节点
- 政府补助到位后,学校将按学期收费标准的90%-100%退还,具体比例可能因学校而异。
三、其他说明
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关联
该退费政策与政府“购买民办校学位”计划相关,旨在控制民办教育在校生总数。
特殊退学情况
因特殊原因退学(如转学、因病等)的退费标准可能灵活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学校。
四、建议
建议家长办理退学手续前,联系具体学校确认最新退费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退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