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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管员成绩并列的录取规则,综合各地招聘公告的信息整理如下:
一、等额录取原则
以综合成绩(或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同分数者进入下一轮。
并列处理方式
- 中间成绩并列:
依次后延排名,即并列者保留原排名,后续考生排名顺延。
- 末位成绩并列:按第一大题得分确定排名,若仍并列则按第二大题、第三大题等依次递补,直至分出先后。
二、其他注意事项
- 复审未通过者取消资格,按笔试成绩递补。
- 体检未参加视为放弃,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按总成绩递补。
特殊情形处理
- 报名人数不足:
如男组≤25人、女组≤5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 总成绩并列且体检未达标:在面试未进入体检范围但自愿调剂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递补。
三、示例说明
假设有3名考生A、B、C总成绩并列:
A、B、C进入资格复审;
复审后均通过体检;
体检后按笔试成绩排序,A>
B>
C,则A、B、C依次录用,C因排名最后放弃。
以上规则综合了不同地区的招聘实践,具体以实际招聘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