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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附中作为浙江省重点中学,其高考成绩计算方式需结合全省统一考试和学校特色招生两部分。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全省统一考试部分(750分)
三门科目采用全国统一高考模式,每门满分150分,均按 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
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中选择3门,每门满分100分。 - 首选科目:
按 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按 等级赋分后计入总成绩(等级分为A至E五档)。
二、学校特色招生部分(300分)
浙大附中通过"3+3"模式招生,学生在完成全国统一考试后,需参加 校本综合评价,成绩满分300分,具体构成可能包括: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门自选科目(如物理、化学、生物等)的 等级赋分(满分100分);
其他评价维度:可能包含综合素质评价(如社会实践、学科竞赛、艺术素养等)。
三、总成绩计算示例
若某考生全国统一考试三门科目总分为450分,校本综合评价得150分,则其高考总成绩为:
$$450 text{(统考)} + 150 text{(校本)} = 600 text{分}$$
四、注意事项
具体等级划分及赋分细则需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新文件为准;
建议关注学校官网或招生简章,了解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指标。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9年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及近年招生政策,具体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