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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小学盖楼标准主要依据《中小学校舍建设规范》和《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制定,具体如下:
一、建筑层数限制
一般不超过4层,确保安全性和便于管理。
二、建筑面积要求
总规模:
建筑面积需≥8000平方米。
教学楼配置:应设置不少于50个教室,标准教室面积≥50平方米。
三、室内净高标准
标准教室:净高≥3.1米(合班教室根据跨度调整,但不得低于3米)。
其他功能区:如实验室、舞蹈教室等有更高净高要求(如3.4米或4.5米)。
四、其他配套要求
需配备多功能礼堂、图书馆、活动室及运动场等设施,满足教学与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