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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小学教师产假天数根据生育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国家规定的基础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广西地方延长
广西根据新《条例》规定,在基础产假基础上额外增加:
- 一孩:60天
- 二孩:70天
- 三孩:80天
因此,广西教师产假总时长为: 98天(基础)+ 60天(一孩)= 158天。
特殊情况调整
- 难产或生育多胞胎可额外增加产假15天/每多生1个婴儿。 - 流产产假:未满4个月流产享15天,满4个月流产享42天。
总结:
广西小学教师产假通常为158天(基础产假98天+地方延长60天),具体以生育子女数量及是否难产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