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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地方税)在会计科目中的归属及处理方式如下:
一、主要核算科目
地税通常计入 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税费,包括: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额×税率)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营业税额×2%)
资源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等
二、会计分录示例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按收入额×税率)
城建税(增值税额×7%或营业税额×7%,县城5%)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2%)
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业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业税
营业外支出(如有滞纳金等)
$$
$$贷:银行存款$$
三、注意事项
科目设置
地税相关税费在 应交税费科目下按具体税种设置二级科目(如应交增值税、应交城建税等),而非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
特殊说明
- 城建税税率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如县城5%、其他地区7%);
- 部分地税(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可能通过"其他应交款"科目核算。
综上,地税的核算需结合具体税种及地区政策,确保与增值税等中央税的科目设置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