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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及社会保障政策,针对小学生的低保减免情况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减免
自2011年起,上海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
生活费补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188元(截至2011年政策数据)。
二、低保家庭专项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 1160元;
- 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16周岁(含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救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1510元,用于食品、衣着、居住等基本支出。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如重度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的日常生活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 1510元,涵盖食品、医疗、丧葬等基本生活需求。
三、其他相关说明
申请条件:
需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标准,如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320元等;
救助范围:特困人员供养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可叠加申请。
四、政策调整建议
以上信息为历史数据,当前政策可能因财政调整而变化。建议通过上海市教委官网或12345热线查询最新细则,特别是2025年最新通知中提到的午餐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