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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高考总分由统一高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具体如下:
一、分科构成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选考科目
考生从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六门科目中选择3门,每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
二、总分计算方式
选考科目为物理或政治(二选一):物理/政治100分 + 其他两门选考科目(每门100分)= 300分
选考科目为化学/生物/地理/历史:
三门科目均为100分 = 300分
最终总分:统一高考科目450分 + 选考科目300分 = 750分
三、补充说明
赋分制: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根据全省排名按比例转换为100分制分数。
历史/地理/政治/生物:部分科目为“小科目”,选考人数较少,可能影响赋分后的实际分数分布。
四、历史数据参考
1993年济南高考总分为750分,科目设置与现行高考基本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高考政策及官方文件,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