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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签证申请中家庭关系的填写,需根据具体亲属关系和实际情况规范填写,具体说明如下:
一、核心亲属的填写规则
- 包括父母(生/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 若父母一方为临时居住权持有者(如投资移民身份),需在表格中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旁系亲属
- 如兄弟姐妹、叔伯姑舅等,通常不建议申请直系亲属签证,建议选择旅游签证。
二、具体填写注意事项
父母栏
- 生身父母为必填项,若父母双方均在美国需同时填写。
- 若父母一方去世,需在对应栏位注明"Deceased"并填写去世时间。
- 继父母需通过婚姻证明文件(如结婚证、户口本)佐证关系,若未共同户口则填写生父/母信息。
子女栏
- 若有未成年子女且未同行,需在表格中填写子女信息。
- 子女无需美国护照,但需提供出生证明、护照(如已办理)等材料。
其他亲属
- 养父母需提供收养证明。
- 监护人信息需在家庭关系表中完整标注。
三、特殊情况处理
继父/母:
若与子女有法律关系(如抚养权证明),可在表格中填写;若无直接法律关系,建议通过婚姻证明文件说明关系。
配偶:需填写配偶的全名、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及婚姻证明文件。
多子女:若有多个子女且年龄差异较大,建议按年龄从大到小排序填写。
四、填写错误的影响
若填写虚假信息,可能导致签证拒签或遣返。
建议填写前仔细阅读表格说明,必要时咨询使领馆或专业机构。
五、补充材料建议
户口本、出生证明、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需与填写信息一致。
若存在监护权争议,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公证文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美国签证申请指南及常见问题,具体填写以美国国务院官网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