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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分数相同时的排名规则因考生类型和省份政策而异,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普通类考生
- 核心排序:
按高考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
- 语文+数学两科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 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
- 外语单科成绩;
- 首选科目单科成绩;
- 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及次高成绩。
- 志愿处理:志愿顺序优先,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 只有总分和各科成绩均相同,才视为相同名次(排位分)。
二、文史类考生
排序顺序:
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高职专科为技术类)。
三、理工类考生
排序顺序: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高职专科为技术类)。
四、特殊类型考生
- 综合成绩排序:
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如艺术类=高考总成绩×50%+专业成绩×2.5);
- 同分处理: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合计成绩、单科成绩等规则递进排序。
五、其他注意事项
位次优先原则:部分省份(如内蒙古)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同分考生按综合排名投档;
稳定性参考:位次能更稳定反映考生全省排名,避免因单科波动影响结果。
以上规则以各省份最新招生政策为准,建议考生关注当地教育考试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