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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高考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分批次、分科类进行投档,具体规则如下:
一、录取原则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分高的考生优先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最优选项优先投档。
同一批次仅有一次投档机会,退档后不可再次投档。
二、投档规则
- 普通类(本科批、高职批):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考生可填报多个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投档。
- 艺术类、体育类:实行有序志愿投档,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含专业服从志愿)。
同分排序规则:
- 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次高成绩。
三、特殊类型招生
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前单独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
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前单独录取。
四、录取批次划分
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本科提前批单独设置,高职(专科)批与普通类平行。
五、填报建议
志愿组合:采用“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策略,将最想去的学校放在前面。
专业选择:注意“专业+学校”志愿的填报规则,避免因专业服从限制影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