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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四川高考科目满分及结构如下:
一、总分构成
总成绩:750分(含3门统考科目+3门选科科目)。
二、科目及满分
-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共450分。
- 外语含听力考试,满分100分(分两次计入)。
选科科目
- 首选科目:
物理或历史,满分100分(原始分计入)。
- 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2门,每科满分100分(等级赋分计入)。
三、等级赋分规则
以30分为赋分起点,满分为100分,具体转换规则为:
原始分÷15×30→等级分(如原始分90分→等级分180分)。
四、考试模式
采用“3+1+2”模式,考生需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在剩余4科中选2门再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