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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试卷中“记号”的认定,综合相关信息的整理如下:
一、禁止在试卷上添加的标记
与答题无关的文字/符号/图画
包括书写姓名、绘制特殊符号(如涂改痕迹)、添加图像或涂鸦等。
使用非规定颜色的笔
考试要求使用黑色或蓝色0.5mm及以上的钢笔、签字笔等规范书写工具,其他颜色可能被视为违规。
在密封区外做标记
若在试卷密封区域外做任何标记,均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标记,导致成绩无效。
二、允许的标记情形
开考前填写必要信息
允许在答题卡、草稿纸或试卷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必要信息,但需在开考前完成且不得修改。
密封区内的合理标记
如用铅笔轻划重点内容辅助记忆(非涂改),通常不会被视为违规标记。
三、其他注意事项
开考后行为不视为标记
开考后在试卷上做的任何标记(如计算过程、修改痕迹)均不计入成绩。
监考监督作用
考试全程有监考老师和监控设备监督,开考前填写的信息与答题内容无关,不会被判定为标记。
四、违规后果
若被认定存在故意标记,考生可能面临成绩取消、加分项扣除等处罚,具体视考场规则和监考部门认定为准。
建议考生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考场《考生须知》为准绳,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