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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浙音)的初试曲目要求因专业方向不同而有所区分,主要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
一、声乐专业初试曲目要求
美声演唱
- 需自选两首曲目,其中包含:
- 两首中国歌曲(如民歌、歌剧选曲、戏曲片段或创作歌曲)
- 两首外国歌曲(如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或清唱剧)
- 考生需演唱报名时确定的两首曲目。
民声演唱
- 需自选两首曲目,涵盖:
- 民歌、中国歌剧选曲、戏曲片段或创作歌曲
- 同样需演唱报名时确定的两首曲目。
二、器乐专业初试曲目要求
钢琴演奏
- 需自选一首技术性练习曲(避开肖邦练习曲10之3、6及作品25之1、2、7)
- 另选一首乐曲(含复调或奏鸣曲风格)。
其他乐器演奏
- 需自选一首练习曲或乐曲(如大、中型乐曲或民族乐曲)。
三、注意事项
所有曲目需在报名时提交给考试机构,并在初试时演唱或演奏。
复试时,声乐专业可重复初试曲目,器乐专业需更换曲目。
不同专业(如音乐教育类、指挥类等)可能有额外要求,需以具体专业目录为准。
建议考生根据报考专业,结合自身特长选择曲目,并提前进行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