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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的初试成绩计算方式因学校和学科不同而有所差异,但综合多来源信息,主要计算模式如下:
一、核心计算公式
选拔成绩 = 推免成绩 × (100/本专业分) × 90% + 复试成绩 × 10%
其中:
- 平均学分绩:
将大学三年学分绩点(GPA)乘以90%
- 奖励附加分:根据竞赛获奖情况获得,按学校具体评分标准计算
通常为面试成绩,满分一般为100分或150分,具体以招生单位规定为准
二、注意事项
部分学校可能采用其他计算方式,例如直接以平均学分绩作为推免成绩,或调整各部分权重。建议考生提前咨询目标院校的招生部门,确认具体计算规则。
部分院校可能要求将绩点转换为分数形式参与计算(如绩点减50后除以10),需关注学校发布的转换细则。
奖励附加分需参照学校《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中的竞赛获奖等级和分值标准。
三、补充说明
推免生无需参加全国统一初试(如考研),但部分院校可能要求参加专业面试或笔试,成绩均计入选拔成绩。建议考生提前了解目标院校的招生简章或咨询学长学姐,确保备考方向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