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湖南高考总分始终为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 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共450分。 - 选考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每科满分100分,共300分。
- 统考科目直接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选考科目中,首选科目按原始分计入,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转换后)计入。
模式说明
- 采用“3+1+2”模式,考生在高中阶段完成科目选择,高考时统一考试。
总结:
无论考试年份如何,湖南高考总分均为750分,由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共同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