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有灵犀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留学生休学需遵循以下规定:
一、休学申请条件与流程
休学条件
- 因病或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无法到校学习,需提供区(市)级以上医院病历、诊断证明、缴费凭证及医院建议休学证明;
- 中途出国探亲或学习超过三个月,经学校同意可申请休学,需签订协议明确学籍管理、费用及监护责任。
申请材料
- 医疗证明(病历、诊断书等);
- 出国相关材料(签证、行程安排等);
- 家长同意书及协议。
审批流程
- 学校审查材料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 休学期满后需提交复学申请及医院建议复学证明,经学校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复学。
二、休学期限与限制
休学次数:原则上最多两次,每次不超过1年;
高三第二学期原则上禁止休学。
三、学籍保留与复学要求
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复学时需重新注册学籍;
连续休学两年仍无法复学的,按退学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退学需由学生及家长共同申请,办理正式手续;
学历证书遗失可申请补办,但需提供原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