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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总分的计算方式,综合全国多省政策及改革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全国统一高考模式(660分制)
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原始分计入)。
再选科目
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共3门科目。 - 物理/历史:每科满分100分,采用等级赋分制(原始分转换为等级分,分差3分,起点40分);
-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每科满分100分,同样采用等级赋分制。 - 再选科目总分为200分(等级分计入)。
总分计算公式:
$$text{总分} = 450 (text{基础科目}) + 200 (text{再选科目等级分})$$
满分:750分。
二、部分地区改革模式(如云南772分制)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原始分计入)。
组合科目
- 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100分);
- 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每科100分,等级分计入)。 - 总分为700分(其中组合科目600分,等级分100分)。
三、注意事项
等级赋分规则:
不同省份对再选科目的赋分规则可能不同,例如:
- 采用“一分一段”法,将考生分数分为7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分数区间;
- 赋分后等级分差通常为3分,起点分为40分。
- 上海、海南等省份采用“660分制”或“900分制”(标准分);
- 其他省份普遍采用“750分制”。
部分省份正在探索“3+1+2”模式,但全国统一实施前各地政策存在差异,需以考生所在省份最新文件为准。
建议考生关注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以确认具体计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