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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艺术类统考的相关信息,音乐类考生的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一、音乐类统考总分结构
音乐类统考(含音乐表演类、音乐教育类等方向)的总分为 300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 乐理:15分
- 听写:30分
- 视唱:15分
- 器乐/声乐:240分
音乐教育类
- 乐理:15分
- 听写:30分
- 视唱:15分
- 器乐/声乐:150分
二、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
艺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时,采用“文化课成绩×60% + 专业课成绩×40%”的加权计算方式。其中:
文化课成绩按高考成绩的60%计入综合分;
专业课成绩按专业课总分的40%计入综合分。
三、合格线标准
音乐类(含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合格线为 180分,按四舍五入原则,合格线下0.5分以内的考生成绩认定为合格。
四、其他说明
专业课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入总分后按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
不同专业(如音乐学、演奏等)在专业课分值上可能有所差异,需以当年考试院发布的《专业考试大纲》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辽宁艺术类统考的官方文件及录取规则,供考生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