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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总分一般为750分,具体分科及模式如下:
- 750分:
由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 文综/理综(各300分)组成。
- 采用“3+1+2”模式:
- 3:
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满分各150分;
- 1: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原始分计入总分);
- 2: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等级分计入总分)。
- 文科:
语文150分+文综300分(政治、地理、化学、生物);
- 理科:语文150分+理综300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其他说明
- 各科成绩均以原始分或等级分计入总分,最终录取综合考量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