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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高考总分最高为 750分,具体说明如下:
满分标准
- 当时全国高考采用分科考试制度,文科和理科均以 750分为满分,分值分布为:
- 文科: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政治、历史各150分,共5门科目;
- 理科: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物理、化学各150分,共5门科目。
历史数据对比
- 2003年全国理科最高分为 748分(张镇风,数学148分,理综300分);
- 该年江西理科最高分为 670分(语文137分,数学137分,英语144分);
- 江西文科最高分为 687分(语文136分,数学149分,英语143分)。
其他说明
- 当时数学试卷难度较高,全国平均分仅46分,部分省份(如江苏)数学最高分仅144分;
- 部分省份存在分科差异,例如海南2003年总分仍为750分,但未明确科目分值分布。
综上,2003年高考全国统一采用750分制,但具体分数线因省份、科目及试卷难度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