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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总分相同时的排名规则主要依据以下原则,具体分科目和批次说明如下:
一、普通类考生排序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
首先比较语文与数学两科之和,成绩高的考生排名更靠前。
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若语文+数学总成绩相同,则比较语文和数学的单科最高分,分数高的考生优先。
外语单科成绩
若语文和数学成绩均相同,则比较外语成绩,分数高的考生优先。
首选科目单科成绩
若外语成绩相同,则比较考生首选科目(如物理、历史等)的单科成绩,分数高的考生优先。
再选科目单科成绩
若首选科目成绩相同,则比较再选科目(如化学、生物等)的单科最高分,分数高的考生优先。
示例:
考生A(物理):语文103+数学123=226,考生B(物理):语文115+数学112=227。排序时,考生B因语文+数学总成绩更高,排名在考生A之前。
二、艺术类考生排序规则(以四川省为例)
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专业成绩
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比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三、体育类考生排序规则(以四川省为例)
文化课成绩(语数英)
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育专项成绩
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比较体育专项成绩,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四、其他注意事项
特殊分数段处理:
若考生分数恰好等于该校投档线,需结合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综合判断。
平行志愿特点:平行志愿允许考生填报多个院校,投档时按上述规则排序,但不同院校的录取规则可能略有差异。
以上规则综合了全国及地方政策,考生需以当年最新招生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