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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评选三好学生需综合考量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及综合素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范围:学满1年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比例:以学院为单位,按在校全日制学生总数的5%评选。
二、核心评选条件
- 坚定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进步,品行记录优秀。
学业成绩
- 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或班级前20%。
- 专业基础扎实,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强,无补考课程。
社会实践与创新能力
-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 在文体活动或集体服务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综合素质
- 身体素质达标(通过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卫生习惯良好。
- 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校规校纪。
三、评选程序
申请:
学生提交书面申请。
班级或学院推荐候选人。
学院组织综合测评,校学生工作部审核。
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批准并公示结果。
四、注意事项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资格。
优秀学生干部需在学业成绩、组织能力等方面表现更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