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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福建初中生办理休学证明的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休学类型与条件
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学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材料。
其他特殊原因休学
如家庭变故、出国探亲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 因病休学需额外提交医院诊断证明。
学校审核
- 班主任认证申请真实性。
- 学年主任签署意见,学生处主任审核,校长审批通过后,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教育局审批
- 将申请材料(申请表、诊断证明等)提交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办理离校手续
- 携带《休学证明》到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异动,注销休学备注。
三、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3份)。
- 学生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可用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因病休学专项材料
-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需三甲医院)。
其他材料
- 因特殊原因休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
复学申请:休学期满后需申请复学,可编入原年级或原年级就读。
材料真实性:所有材料需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需家长签字确认。
建议办理前咨询学校教务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或学校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