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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领取优待金需根据入伍地点和身份类型确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领取地点
- 入学前户籍地:
若入学前户籍与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县(市、区),优待金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发放。 - 学校所在地:2012年11月8日后入伍的大学生,优待金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发放。 - 入伍地:若在入伍地应征报名,优待金由入伍地发放。
- 仅限义务兵阶段享受,退役后不再发放。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银行卡复印件(3张图合1张A4纸)。- 学校相关材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正反打印)。
三、办理流程
携带材料向指定机构(入学前户籍地/学校所在地/入伍地民政局)提交申请。2. 审核:机构核实身份、入伍信息及材料真实性。3. 发放:审核通过后,按指定时间到银行网点或民政局领取优待金。
四、法律依据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及2012年政策调整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