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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高考采用"3+1+2"模式,总分为750分,具体计分录取规则如下:
一、总成绩构成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2门,满分300分)
- 首选科目:
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每门满分100分,采用等级赋分计入总成绩。
二、等级赋分规则
再选科目的等级赋分采用"原始分数—百分比例—等级—转化分数"的转换方式,具体公式为:
$$
frac{y_2 - y}{y_1 - y_0} = frac{x - x_0}{x_1 - x_0}
$$
其中:
$y$、$y_1$、$y_2$ 分别为考生原始分数及对应等级的原始分区间最小值、最大值;
$x$、$x_1$、$x_2$ 分别为等级转换后的分数及对应等级的转换区间最小值、最大值。
示例:某考生再选科目原始分数85分(等级A)和90分(等级B),通过等级赋分标准表查得对应转换分数后,计入总成绩。
三、录取排序规则
总成绩 = 全国统考科目原始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
例如:全国统考300分 + 再选科目200分 = 500分。
排序依据
- 分数优先:
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 分数相同处理:若总成绩相同,则按 首选科目原始分从高到低排序。
四、其他说明
试卷统一性: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使用同一试卷,成绩具有可比性;
等级赋分优势:通过转换机制减少分数段差异,更科学地反映学科能力。
以上规则综合了原始分与等级分,既保留了学科差异的区分度,又兼顾了考生个体差异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