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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高考(即2014年以前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总分计算方式如下:
一、传统分科考试模式(2014年前)
- 语文:
150分
- 数学:150分
- 外语:150分
- 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300分
- 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300分
$$
text{总分} = 150 + 150 + 150 + 300 + 300 = 750 text{分}
$$
(文科/理科考生均适用)
二、选考科目与综合科目的说明
选考科目:
考生需从物理/化学/生物中选1门,从政治/历史/地理中选2门,共3门,满分300分。
综合科目:文科考生考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考生考物理/化学/生物,满分300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不同省份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但大部分省份采用上述标准。
部分省份采用等级分制(如T=500+100Z公式)计算最终成绩,但此为分数转换方式,不影响原始总分。
四、示例计算
若某文科考生语文140分、数学130分、外语120分,政治150分、历史100分、地理80分,则:
$$
text{总分} = 140 + 130 + 120 + 150 + 100 + 80 = 720 text{分}
$$
综上,早期高考总分以750分为满分,具体计算方式因科类和省份略有差异,但整体框架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