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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总分及科目分值如下:
湖南高考采用“3+1+2”模式,总分为750分,由全国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
全国统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
每科满分150分,共45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首选科目:
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每科满分100分,采用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
计分规则
选考科目的等级转换分通过特定公式将原始分转换为等效分数,具体规则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模式特点
该模式不分文理科,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优势选择科目组合,体现个性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