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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高考总分为750分,采用"3+1+2"模式,具体分值构成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总分450分,按卷面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
- 首选科目:
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按卷面分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每科满分100分,按等级分计入总成绩(等级分计算方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总分计算方式:
总成绩 = 语数外(450分)+ 首选科目(100分)+ 再选科目(200分)= 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