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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生证丢失后,需按以下流程办理补办手续:
一、补办流程
报失登记
及时向辅导员或学院办公室报失,说明证件丢失情况。
提交补办申请
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学校审核与登报声明
- 学院办公室审核申请并盖章;
- 携带申请表、损坏原件(如丢失需登报声明作废)到学生处办理,缴纳登报费。
考察期与补发
从登报之日起进入1个月考察期,确认无法找回证件后补发新证;期间若找回可申请撤回。
二、注意事项
严禁转借他人学生证,需书面申请变更信息;
补办时需携带本人照片及现金(不支持微信支付)。